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这对相关监管体系来说是一大考验,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尚需要一个过程。
我国互联网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近日发布的《信息化蓝皮书: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2010)》指出,网上支付交易额年增速达110.2%,紧随其后的是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增速达93.7%。两者同时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代表性行业,电子商务已成为2009年互联网经济的增长亮点。
2009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85万亿元,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规模达到1.99万亿元。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行业分布中,其中,纺织服装和数码家电行业所占比重排在前两名,分别为14.3%和10.4%。
在虚拟网络世界里,清除“李鬼”的难度远远大于在现实生活中。正略钧策行业研究院网络营销顾问唐欣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关键词劫持”在网络营销过程中普遍存在,只不过之前一般出现在新兴产业,传统行业极少出现类似情况,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络不正当竞争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应该引起各方重视。
唐欣说,网络虚假信息很多,其中很大程度上与搜索引擎企业只高价出售关键词而不对购买方的合法和真实性进行验证有关,也不会对搜索结果负责,而且本身也无法做到有效验证和监督,在信息大爆炸的环境下,即使是执法部门也难以做到,相关法律也不大健全。在此情况下,更大程度上只靠企业自觉和行业约束,耍一些小手段来占领市场毕竟不是长远之计。
唐欣分析说,比起传统产业,IT、服务等新兴行业与网络营销的特征相对更吻合些,因此新兴产业更早一步通过网络营销这个渠道,对网络不正当竞争也盯得比较紧。而之前传统产业对网络营销不大重视,最近几年因拓展传统渠道阻力日益增加,逐渐有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才介入网络营销和网络推广,但主要精力依然放在传统渠道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防备相对忽略,给某些企业有机可乘,通过“关键词劫持”等方式混淆了品牌和产品,利用先入为主来占便宜。其实,网络营销与传统产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日益密切,越来越多网民是通过网络渠道获取品牌信息。
家纺企业“触网”的时间普遍不长,基本都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才开始网络营销平台的建设和运用。罗莱家纺是最早建立独立网络营销公司的家纺企业之一,2009年,罗莱家纺销售收入11.45亿元,其中来自网络上的销售额为2000万元左右。与传统渠道相比,网络渠道虽然目前的销售额还显得微不足道,但其增速很快,利润率以及资金流转速度都高于传统渠道。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审判结果未出来之前,不便对富安娜状告罗莱家纺一官司作出评论,但他认为,面对网络新兴的营销模式,企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权益。
“企业要重视网络营销这个渠道,缺少这块,不仅少了一个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也给对手腾出市场空间。企业自身要做好网络监控工作,一旦发现被侵权就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打这类官司胜诉率还是比较高,关键还在于企业的维权意识。”赵雷说。